(五)严格标准的实施监督,查处各类标准化违法行为。对食品药品企业不按强制性标准生产的行为,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对食品企业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区域性食品生产加工标准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把其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三门峡市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方案》(见附件1)和《三门峡市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方案》(见附件2),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等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制定标准化专项推进实施意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食品药品企业是标准化专项推进的主体,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本企业相关标准,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生产水平,把食品药品标准化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结合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质监部门要重点做好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做好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确保药品安全;农业、商务、卫生、林业、工商、畜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标准化政策和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信息的沟通和指导,确保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三门峡市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方案
2.三门峡市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方案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1
三门峡市食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