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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政办〔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建立健全我市食品药品标准化管理体系,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67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2007-2015年)的通知》(三政〔2007〕45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食品药品标准化专项推进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推进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食品和药品安全为目标,以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标准为核心,坚持企业为主、从源头抓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使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物流及销售环节有标准可依,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市食品药品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主要食品药品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工作目标
  用三年的时间,建立完善的食品药品原材料、生产、物流和销售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适应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具体目标是:
  --建立主导农产品、主要畜产品和特色药材从种植、养殖到消费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标准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从采购、生产经营到包装、运输、贮存全过程的企业标准体系;药品生产企业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食品物流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物流标准体系,深化药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证合格食品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食品加工小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杜绝食品无标准生产现象和食品出厂无检验现象。
  --全市主要食品安全性能采用国际标准,出口食品药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符合进口国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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