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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黑教联〔2007〕29号)


各市(行署)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教育局(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期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1.教师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主要实施者,是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行素质教育的具体承担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力量,是实现我省“科教兴省”、“富民强省”的重要力量,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师德为本。我们要从确保党和社会主义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2. 省委、省政府一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我省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环境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教师自身的思想素质、师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极少数教师甚至存在着有损教师形象和失德违纪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师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教师是师德建设的主体,在师德建设中要树立“尊重教师,依靠教师,服务教师”的理念,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与教师个人发展结合起来,为广大教师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条件,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

  4.坚持实效性原则。要从我省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出发,紧密联系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提高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专业和不同类型教师的工作特点,提出具体的师德要求;要在符合学校工作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选择师德建设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更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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