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组 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督查组
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五组 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督查组
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
以上专项检查具体安排由各专项督查组另行通知。
(三)企业自查自改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本单位的各个生产环节、工艺流程要采取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制定计划,逐一实施排除治理和整改,全面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和应急监控预案,同时,要加紧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
三、检查方法
大检查和专项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关键是排查和排除隐患,限期处理问题,做到深入全面,扎实有效,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排查和排除治理各种隐患,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各单位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责任,确保大检查迅速展开。
(二)扎实推进“回头看”工作。结合今年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回头看”重点:对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隐患,相关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改;对重大隐患是否采取措施、对查出的隐患实行企业和县区“双挂牌”制度进行挂牌督办;对确实存在整改难度大,困难较多,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应急管理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对已整改完毕的隐患是否按照规定写出报告,销号备案。
(三)深入扎实,确保实效。各单位在组织检查中,要深入现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按规定立即下达整改指令,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