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教育提优工程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实现农村教育的快速提升。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区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落实县级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乡镇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积极性;要把农村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等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区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教师工资、省市规定的教师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尽快解决农村教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提高教师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各类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生义务教育在建设中形成的债务问题。加大对“一区(六合)两县(溧水、高淳)”的教育扶持力度,保证郊县新增教育财政投入的70%用于“一区两县”的教育发展。实行农村教师“优岗计划”,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四)教师人才高地建设工程
继续实行教师“凡进必考”的准入制度,确保新录用教师的质量。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加大在职教师培训力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调动教师积极性。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继续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从2007年开始,中小学新进教师全面实现本科化。继续鼓励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实施新一轮“四五园丁工程”,加快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十一五”期间新增特级教师和省级学科带头人50名、市级名校长50名、市学科带头人500名、市优秀青年教师500名。同时,选派1000名骨干教师、教育管理干部到境内外高等院校、知名中小学、进修深造或挂职锻炼。
(五)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和安全保障工程
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新一轮“学生体质健康增强年”活动。继续实施《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南京市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管理办法》。加强校园安全,确保学校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到“十一五”末,全市中小学食堂、厕所、宿舍、卫生室、饮用水和用水、校园环境六项指标全面优化;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总体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同龄学生水平。
(六)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
实行新的《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依法加强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控制性保护和新区中小学配套的规划性保护。启动“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扶持计划”,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到“十一五”末,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达到新颁布的办学条件标准,其中40%的幼儿园达到“江苏省示范幼儿园”办学条件标准,60%的完全小学达到“江苏省实验小学”办学条件标准,85%的初中达到“江苏省示范初中”办学条件标准,85%的普通高中达到“江苏省三星级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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