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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落实因材施教,满足学生多层次人生目标追求。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面发展的前提下,努力提供适合不同对象的教育服务,使所有受教育者都能获得适合的、主动的、可持续的、多样化的发展,逐步形成“人人有发展、个个能成功”的多层次、多维度“立交架构”的教育体系。继续实施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培养学生的才艺素养。强化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双向渗透,探索构建普职学生“自由选择、自主转换”的就学机制,为学生走向社会提供充分的教育准备。
  *建立扶困助学机制,满足困难人群的基本教育需求。2006年开始,免除城乡“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子女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体检费;2007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2010年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建立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接受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助学制度,保证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失学。继续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素质教育深化工程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构建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全市中小学心理危机援助机制。加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力度,强化社会实践环节。
  全面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综合实践课程建设,加强对新课程的校本研究,积极构建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有学校个性特色的教育教学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优化教学过程,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加强中小学“五室”(技能创造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网络学习室、校史室)建设,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探究能力、创造能力。重视做好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小学教育与初中教育的衔接。
  (二)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工程
  按照经济产业结构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整合职业教育、职工(农民)教育和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在培养技能型人才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做大做强20所中等职业学校,创建10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50个骨干示范专业,建设10个国家级、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和全市职业教育共享实训基地,培养20万名中、高等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包括5万名IT产业中、高等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校企合作,建设一批现代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实训基地,建立和完善企业与行业参与、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开展生产实践、技术推广、技能培训活动,促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为“三农”服务。以创建全国社区教育先进城市为抓手,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他们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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