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适用范围
本应急方案适用于河北省境内针对森林火灾和突发污染事件发生而开展的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成立河北省应对森林火灾和突发污染事件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在河北省气象局。
2.1.1 人员组成
组长:省气象局局长
副组长:省气象局主管人影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局办公室、预测科技处、监测网络处、计划财务处、省气象台、省气象科研所、省人影办主要负责人。
2.1.2 主要职责
1、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突发污染事件应急指挥的部署和要求,发布应急方案启动指令;
2、领导、指挥、协调全省森林防、灭火、突发污染事件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部门内纵向横向联动,协调部门间、行政区间的关系和联动;
3、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应对森林火灾和突发污染事件而进行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
4、向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和突发污染事件。
5、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省委、省政府对应急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
2.2 成立河北省应对森林火灾和突发污染事件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决策指挥专家组(以下简称作业决策指挥专家组)
2.2.1 人员组成
由天气预报、人影专家5人组成小组。
2.2.2 主要职责
1、决策指挥专家组负责把握天气变化、人影作业条件及森林火灾和突发污染事件的实时动态;
2、密切监视云系的发展变化,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方案;
2.3 成立河北省应对森林火灾和突发污染事件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设在省人影办。
2.3.1 人员组成
由省人影办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业务人员组成。
2.3.2 主要职责
1、24小时值班,保证突发事件报告和各类信息上传下达;
2、利用卫星监测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结论,根据污染突发区域、范围、程度,按照作业决策指挥专家组的意见,通过气象信息网资料、人影探测资料作出作业具体信息,与作业指令一起发作业外场和相关作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