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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病房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病房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5〕86号)


新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执行改扩建病房床位费的请示》(新密价字[2005]26号)收悉,根据豫价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试用一年的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病房床位费的收费标准继续按郑价费函[2004]16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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