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归集户”负责归集本辖区内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缴费资金;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划转上解市少儿住院互助金专户资金。该过渡户按资金结算要求月末应无余额。
“支出户”负责接受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划拨的资金(收入);支付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医药费用;核算少儿住院互助金收入、支出和结余。该帐户除用于接收上级拨款外,只支不收。
少儿住院互助金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接受审计,确保互助金的安全和效能。
(二)互助金使用。少儿住院互助金由统筹金和风险金组成。统筹金由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个人所缴费用和募集的捐助资金组成。风险金每年从少儿住院互助金中按3%比例提取。
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使用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用于支付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费用和部分重大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风险金用于调节和弥补少儿住院互助金可能出现的亏损风险,也可用于对特殊困难参保者的大病费用的补助。少儿住院互助金不得用于支付管理经办机构的人员及工作经费。
(三)互助金审批。少儿住院互助金实行公开、民主、制度化管理,区(市)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按月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中心复核。
市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专家组定期对互助金的支付、报批情况进行审核鉴定。
七、结算报销
(一)报销范围。凡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中小学生、婴幼儿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其诊疗项目和使用药物在《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用药目录》、《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用药补充目录》、《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诊疗补充目录》、《成都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大病门诊用药目录》内或属于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适合少年儿童使用的药物和诊疗项目,均为少儿互助金报销范围。
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按照住院医药费用相同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少儿住院互助金报销范围:
1.挂号、伙食、陪伴和观察室、家庭病床、康复病房费用;
2.未经批准擅自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