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责任范围:全市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及徽杭、铜屯黄高速公路沿线。
重点监测灾害点:屯黄公路皮园村滑坡。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在未治理之前,加强监测工作,注意观测坡体形态变形及植被变化情况;(3)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
3.市水利局
责任范围:全市境内的水库、小水电站、河岸的边坡和堤坝。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⑵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⑶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勘察工作。
4.市教育局
责任范围:全市的中小学校。
重点监测灾害点:歙县小川中学、祁门新安小学。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重要灾害点组织专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3)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4)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勘察工作。
5.市卫生局
责任范围:全市医院、乡镇卫生院。
重点监测灾害点:屯溪区医院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重要灾害点组织专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3)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
6.屯溪区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屯溪区江西山、西杨梅山滑坡、黄山市电机厂宿舍滑坡、黄山建工集团宿舍后山滑坡
防治措施:(1)由各灾害点的主管单位、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3)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防灾和自我保护意识。
7.黄山区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黄山区新明乡三合泥石流、龙门乡轮渡村窑上滑坡、太平—龙门公路、仙源—三溪公路(黄山区段)。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快危险区内住户的搬迁工作;(3)加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避让;(4)加强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救灾意识。
8.徽州区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徽州区周林田滑坡。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快危险区内住户的搬迁工作,严防已迁户回迁;(3)加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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