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意见

  三、编制各类预案,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要尽快编制完善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一是市建设、交通、公安等12个专项预案负责部门,要依据《总体预案》所确定的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标准和本行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洪水灾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12个专项应急预案,此项工作应于2005年10月底前完成;二是该12个专项预案负责部门应按照《总体预案》和《办法》的要求,组织市商业、财政、民政等部门,编制或完善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救援物资保障、应急资金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等应急保障工作预案,此项工作应于2005年12月底前完成;三是该12个专项预案负责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办法》与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以及行业特点,认真编制或完善各个层面的应急分预案,此项工作应于2005年12月底前完成。要通过上述工作,最终形成以《办法》为纲、以12个专项应急预案和各种具体保障预案为骨干,以与之相配套的各个层面的应急分预案为网络的市应急预案体系。各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完善后的应急预案应报市应急办备案,其中,该12个专项应急预案将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为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水平,该12个专项预案负责部门应加强对相关预案的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同时,市应急办要与武汉地区相关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联合,开展应急课题研究,并根据应急工作情况变化,及时会同市法制办等部门修订、完善《办法》。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统一的应急指挥场所与应急信息平台
  建设统一的应急指挥场所与应急信息平台,是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灵敏、高效的基础。鉴于我市目前尚无统一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应急信息平台,12个专项预案负责部门现有的应急信息平台也有待实现互联互通,当前要尽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应急指挥场所与应急信息平台,其中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利用与整合现有资源,依托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多网整合,避免重复建设;系统设备的选用应注重实用性、可靠性与可扩展性。市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会同市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结合拟建的综合办公大楼建设方案,尽快提出市应急指挥场所与市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的具体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信息产业、公安、水务、卫生、安监、财政、农业、地震等部门,要结合“十一五”规划制订工作,加强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的联系,争取其在相关应急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市信息产业部门要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力争于2005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市800MHZ数字集群系统建设可行性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及时向省信息产业厅和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800MHZ频率资源。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建成我市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场所与应急信息平台。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