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保健食品行为和查处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饮料、酒、罐头、食用油、奶制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1种包装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开展重要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五类品种;开展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及时公布监测结果;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
3、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
(四)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
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对学校食堂及餐饮业的生猪供应管理,由动物检疫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适时发布预警信息,降低食物中毒风险。
(五)加大对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
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和监管力度。质监部门要坚决遏制无证生产儿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要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二、关于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药品专项整治要针对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全面巩固和深化“两网”建设,巩固和扩大认证成果,保证药品质量。
(一)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全方位、大力度、多频次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件。整治的重点品种是:医疗机构制剂品种,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品种,中药材、中药饮片,外科植入物和三类医疗器械等;整治的重点单位是:因违法违规被处罚过的单位,认证后不按规范组织生产、经营的企业,擅自委托或接受委托加工的药品生产企业,配制、使用制剂的医疗机构等;重点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承包车间或柜台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