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实验场地建设(已有):具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办公用房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实验室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
——仪器设备的配备(补充部分设备):包括微机(疫情信息处理及管理系统、疫病诊断及分析系统、防疫技术资料管理数据库)、生物安全柜、台式高速离心机、普通离心机、冷冻切片机、超声波处理机、分光光度计、石蜡切片机、组织捣碎机、酶标仪、电泳仪、生化培养箱、电子天平、干燥箱、倒置显微镜、荧光显微镜、解剖显微镜、超净工作台、低温冰柜、酸度计、真空泵、消毒液发生器、液氮贮存设备等,以及其它为保证诊断、检验、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的配套设施及器具。
6.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控体系
在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已有的检测仪器设备基础上,为提高对畜产品中残留药物快速准确检测的能力,需进行实验室维修、改造,增加氨基酸自动分析仪、高压液相色谱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检验仪器。同时利用地州级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的设施设备,建立畜产品安全采样实验室,承担地、县级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初级筛选工作(附图表9)
(二)动物防疫体系队伍建设
1.自治区级动物防疫执法监督机构:按职能、业务工作岗位配备管理与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80%,其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人员不低于15%,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不低于65%。
2.自治区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按职能、业务工作岗位配备管理与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80%,其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人员不低于20%,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不低于65%。
3.地州级动物防疫执法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5%,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不低于60%。
4.地州级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5%,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不低于60%。
5.县级防疫检疫监督站: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0%,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不低于50%。
6.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检疫站):按编制指标配足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80%,中级职称或大专学历以上人员不少于2人,初级职称或中专学历以上人员不低于60%。
7.村级防疫员:经培训取得兽医执业资格证书或达到初级职称以及中专学历以上。
(附图表10)(附图表11)(附汇总表)
四、主要措施
(一)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1.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畜牧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现行兽医体制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迫切需要改革。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和动物防疫能力,促进我区动物防疫工作全面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2.按照《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原则,动物防疫机构按:行政管理机构;执法机构;技术支撑机构;兽医药品质量检测机构四类设立。
动物防疫行政管理机构,为自治区兽医局、地区(州、市)、县(市)畜牧兽医局,负有上级对下级指导职责,对动物防疫、检疫机构的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是兽医医政、药政、官方兽医的管理机构;执法机构,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站),是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技术支撑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的机构(实验室),是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的重要技术保障和依托;兽医药品质量检测机构,承担兽医药品质量安全检测,为兽医药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