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硬件设施。对动物及其产品、车辆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消毒,达到有效控制疫病传入的能力。
调整现有布局,在区内主要交通道路建立和完善哈密星星峡等23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其中10个固定检查站,13个活动式检查站,配置发电机、照明、高压消毒等设备;完善乌鲁木齐等4个铁路动物检疫站。哈密星星峡、巴州伊吞布拉克、叶城库地、新源那拉提、库车二八台5个站为自治区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业务直管站。(附图表5)
建立15个应急移动式检查消毒站,主要用于在发生疫情并对疫点封锁后,对进出疫点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消毒。未发生疫情时,作为动物疫情处置应急储备。配置活动值班房、检查操作台架、电动喷雾消毒机、照相机、进出告示标志、检疫器具等。(附图表5)
建立星星峡种畜禽检疫隔离场,从外省区调入的种畜禽实施隔离观察,达到有效控制疫病传入的目的。建设隔离场围墙和圈舍、隔离检疫区、动物饲料库、观察室、污水处理区、粪便处理区和染疫动物隔离舍等。(附图表6)
对边境动物进出境导致疫病发生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在边境互牧频繁的重点区域建立动物越境观测哨,拉设刺线围栏,设置围栏观察区,限制家畜越境活动。
4.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体系
动物防疫物资是防疫工作和应对突发公共兽医卫生事件的物资基础。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防疫物资储备库,保障防疫物资供给。完善冷链体系建设,保证疫苗质量,确保免疫效果。
为提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病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在乌鲁木齐新建一座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库。在已有的基础上,完善全区15个地(州、市)、84个县(市)的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使其具备基本完善的冷链和防疫物资储备体系,保障动物防疫物资的供给。(附图表7)
主要配置冷冻库,冷藏库(区中心库配备),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冷藏运输车和消毒车(区中心库配备)、动物尸体袋,一次性防护用品,分体防护用品,以及其它设施等。
5.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
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由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等技术工作的机构(实验室)构成,是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的重要技术保障和依托。整合现有区内兽医技术力量,加强自治区和地州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通过资格认证,安全监管等措施,完善我区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附图表8)
(1)在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基础上完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新建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使之能满足对动物重大疫病监测、分析和快速检测、诊断需要。
(2)为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在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基础上,新建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三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实验室(ABSL-3)、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1)、一级动物实验生物安全实验室(ABSL-1)和相关辅助设施。
(3)在已建基础上,不再增加新的设施投入,通过加强人员培训等软件建设,完善15个地州级动物疫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建设。使之具有常见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预防控制能力;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见寄生虫的初步鉴定和常规的血清学检测;具有较强的技术推广、技术培训能力;能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动物疫情调查,指导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计划的实施。
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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