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
(新政发〔2005〕102号 2005年11月21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对确保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至关重要,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畜牧业生产、流通规模的迅速扩大,动物疫病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动物疫病与人类健康关系密切,动物的传染性疫病有200多种,其中半数以上可传染给人类。国际上频繁发生的疯牛病、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和世界舆论广泛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我区抓住国家加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机遇,紧紧围绕2002年自治区畜牧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要求,加快了对传统畜牧业的改造,改善了动物防疫条件,提高了疫病预防控制能力,促进了现代畜牧业发展。但我区局部发生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也暴露出动物防疫体系不健全、思想认识不到位、防疫设施和防疫手段落后等问题,现有动物防疫体系已不适应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要求。加之我区畜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频繁,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周边国家和省区疫情复杂等因素,也加大了我区动物防疫工作的难度。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同志非常重视动物防疫工作,他指出“发展畜牧业必须坚持防疫先行”、“发展畜牧业固然有许多制约因素,但疫病是一个最大的危险因素。在畜牧业中,疫病风险大于市场风险。”自治区人民政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席强调要把动物防疫工作当作畜牧业的首要大事来抓。自治区人民政府钱智副主席针对我区动物防疫工作在思想认识、组织构架、工作机制、网络建设、基础设施、人员素质及制定动物防疫规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出了重要批示,对我区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动物重大疫病,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国内、国际竞争力,保证畜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强化动物防疫工作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自治区动物防疫体系基本情况
(一)自治区动物防疫体系现状
1.动物防疫体系机构情况
我区已建立起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乡(镇)四级较完整的动物防疫机构,人员总数10338人。其中:
(1)自治区级动物防疫机构2个(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现有在职职工302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6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6人;有研究员1人、高级兽医师53人。承担全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兽药产品质量监测和畜产品中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工作,是全区动物疫病控制和兽药质量监测及残留监测的重要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