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4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情况调查研究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19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对市区和京口、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部分区域内的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生活大灶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时,“淘汰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生活大灶100台左右”已被列入市政府2006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政府成立了由许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门意见。根据《关于开展镇江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05〕16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决定开展市区和各区部分区域4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情况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研究办法,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调查组的组成
组 长:顾大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卫平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姚继承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司马东良 市监察局室主任
杜友义 市政府办公室处长
强 忠 市政府办公室副处长
李 劲 市政府研究室副处长
谈建新 市政府研究室副处长
孙设泽 市建设局副处长
黄伯龙 市政府法制办处长
王 捷 市财政局处长
仇江涛 市经贸委处长
顾正红 镇江工商局处长
赵国新 市质监局副处长
李秋白 市城管局处长
吴小平 市信访局处长
门继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胡纪全 市环保局处长
丁建庭 丹徒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先武 京口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忠 润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沈箭飞 镇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辉 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院镇江分院院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