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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4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情况调查研究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4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情况调查研究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19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对市区和京口、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部分区域内的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生活大灶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时,“淘汰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生活大灶100台左右”已被列入市政府2006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政府成立了由许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门意见。根据《关于开展镇江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05〕16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决定开展市区和各区部分区域4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情况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研究办法,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调查组的组成

  组 长:顾大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卫平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姚继承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司马东良 市监察局室主任

      杜友义  市政府办公室处长

      强 忠  市政府办公室副处长

      李 劲  市政府研究室副处长

      谈建新  市政府研究室副处长

      孙设泽  市建设局副处长

      黄伯龙  市政府法制办处长

      王 捷  市财政局处长

      仇江涛  市经贸委处长

      顾正红  镇江工商局处长
    
      赵国新  市质监局副处长

      李秋白  市城管局处长

      吴小平  市信访局处长

      门继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胡纪全  市环保局处长

      丁建庭  丹徒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先武  京口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忠  润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沈箭飞  镇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辉  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院镇江分院院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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