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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镇江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镇政办发〔2006〕1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监督责任,突出抓好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一、基本目标

  努力做到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各类突发性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组织协调体系、信息管理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得到完善,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食品放心工程各项要求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基本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基础建设

  1.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京口、润州和镇江新区在上半年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明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部门,配备专门力量,逐步健全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工作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上半年制定出台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按照《镇江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为载体,实现部门间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依法对食品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灾情和预警信息,有效防范或制止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及时作出分析,为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3.整合食品安全监管的检验检测力量。各监管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环节有关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进行清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上半年组织对各部门的检测设施和检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积极探索检测资源整合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现有各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实现分工合作、相互认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重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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