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强基工程”。以争创“五个好”乡镇党委为载体,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全市乡镇形成一种竞争、向上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乡镇党委建设分类指导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乡镇党委建设的整体水平。
切实加强乡镇党委制度建设。要指导乡镇党委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议事规则,完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办法。同时,要指导乡镇党委完善自身建设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党性党风和宗旨意识教育。加强乡镇党委班子及其成员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
乡镇党委换届,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做好本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各项工作。对于换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区)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
要高度重视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选好代表是开好党的代表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县(区)委和乡镇党委要根据本地区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合理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确保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严把代表质量关,真正把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议事能力的优秀分子选进代表中。要严格代表产生程序,坚持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协商的办法确定代表候选人,并严格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正式代表。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前党组织介绍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时要实事求是,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要作出负责任的答复。
要把发扬民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章办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组织党员或党员代表认真审议上届党委的工作报告,对上届党委在领导乡镇党的建设、三个文明建设和加强自身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要给予肯定,帮助认真总结经验,同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和今后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要统筹考虑乡镇党委的人事安排和党代会召开时间的上下衔接,保持乡镇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稳定,减少会议、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一般应在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上选出县(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
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干部。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跑风漏气、隐瞒考察情况,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