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项目的决定
(常政发〔2006〕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常州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团结一致,加压奋进,开拓创新,积极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了发扬成绩,激励先进,推进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再上新台阶,根据目标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溧阳市等3个辖市(区)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开拓争先奖,授予市财政局等16 个部门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组织服务奖,授予市地税局等5个省属部门目标管理支持服务奖,授予312国道常州段扩建工程等10个重点项目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优秀项目奖,授予困难群众救助等3个项目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奖。同时,对在开发区投资强度和产出密度、招商引资、科技投入、新兴产业、服务业、品牌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的辖市(区)和有关部门授予目标管理特别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创优环境,服务发展,为圆满完成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为“十一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常州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项目名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项目名单
一、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开拓争先奖
溧阳市、新北区、钟楼区。
二、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组织服务奖
市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委、市政府办公室、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人事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外经贸局、信访局、监察局。
三、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支持服务奖
市地税局、供电公司、国检局、工商局、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