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监督检查组:市纪检委、审计局、财政局、信访办。负责监督检查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牵头单位:市纪检委。
2.2 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向各成员单位传达领导小组指示并监督落实;
(2)收集整理救灾捐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救灾捐赠情况,并向社会发布;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捐赠工作;
(5)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提出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方案,接收、调配和管理捐赠款物,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物资运送、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救灾捐赠活动费用和捐赠物资仓储、运输、管理费用。
市纪检委、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和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救灾捐赠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救灾捐赠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迹。
市信访办:负责处理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市慈善协会:负责向国内外发布援助倡议,接收国内外援助物资,接受政府或民政部门委托接收管理当地捐赠物资。
市红十字会:负责向市域外发布援助倡议,接收国内外援助物资。
市交通局、黑河地方铁路(集团)公司:负责提供交通工具,组织运送救灾捐赠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市公安局、武警黑河支队:负责救灾捐赠网点和救灾捐赠物资接收、发放现场、运输途中的治安保卫和交通管制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局:负责对捐赠粮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检验审核。
第三章 款物接收
3.1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慈善协会是捐赠接收、管理和发放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下拨工作。协调市卫生局、红十字会接收、管理和发放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