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应急救灾捐赠预案的通知


  当我市发生各类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事件达到《黑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重大灾害启动条件及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达到《黑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条件时,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情况,可启动本预案。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达到重大灾害以上程度的:死亡8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灾民8000人以上;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灾难事故、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3)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需捐赠救助的事项。

第二章 工作组织

  2.1 组织机构

  成立黑河市应急救灾捐赠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指挥部)。

  组 长: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

  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纪检委、市委宣传部、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审计局、商务局、交通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中心、信访办、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武警黑河支队、黑河地方铁路(集团)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主管副局长

  成   员: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

  (1)接收捐赠组:市民政局、慈善协会。负责向国内外提出捐赠倡议,组织接收国内外捐赠款物,管理救灾捐赠物资,对救灾捐赠物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2)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新闻中心。负责组织对救灾捐赠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交通运输组:市民政局、交通局、黑河地方铁路(集团)公司。负责接收市外、国际捐赠物资的运输,向灾区运送捐赠物资所需车辆的调配事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4)安全保卫组:市公安局、武警黑河支队。负责捐赠活动现场、运送及发放捐赠物资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质量监督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对粮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捐赠物资进行质量认定。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