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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6年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6年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经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同意,现将《佳木斯年2006年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佳木斯市2006年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项目建设提速年”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开发和建设步伐,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特制定2006年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方案。2006年全市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形成一个基本思路,确立三项工作目标,明确四项重点任务,落实七项具体措施。
  一、基本思路
  以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实施“项目建设提速年”战略,积极开展“项目建设百项工程”,建立以市政府大项目办为核心,全市项目建设工作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开工建设、达产达效、前期工作和谋划开发四类项目实行分类推进,按八个战线、六个县(市)、四个区实行分层次推进。对重大项目实行专项推进,建立和完善“七项机制”,实行全面推进。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强化项目建设后期管理,切实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努力使项目建设在数量和质量上,在建设效益和效果上,在对经济增长拉动能力上,在对财政收入贡献上,实现历史性突破。为“十一五”起好步、开好局,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一)项目数量目标:全年推进重点项目200项,其中开工建设项目100项(亿元以上项目41项),前期工作及开发项目100项。
  (二)项目投资目标:全年计划完成投资56.73亿元,增长25%。
  (三)项目效益目标:全市新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税金1.5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一批开工建设项目(见附表三)。对前期工作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项目、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和2005年结转的续建项目,要全力促进其开工建设。全年完成开工建设重点项目100项,其中新开工项目42项,续建项目58项;争取完成竣工项目5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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