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卫生类
(一)卫生部以卫建函〔2005〕318号对《关于加快四川省甘孜州农牧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第3783号)给予了答复。答复称,我部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时,将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对您们提出的四川省甘孜州农牧区村卫生站建设问题给予关注和重视。关于您们提出的建议国家适当提高贫困农牧民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的问题,从2006年开始,我们将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将由目前每人每年10元高到20元,地方财政要相应增加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不提高;将中西部地区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和东部地区的辽宁、山东、福建等省开展试点的困难县(市),纳入中央财政的补助范围。
(二)省卫生厅以川卫办函〔2005〕54号(B)对《关于将包虫病列入地方病防治规划的议案》(第462号)给予了答复。答复指出,从1981年开始,我厅每年安排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专家组成医疗组深入甘孜、阿坝州包虫病流县(市、区)开展包虫病的调查、防治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培训基层防治人员,并从地方病防治经费安排资金,为包虫病感染者免费提供抗包虫病基本治疗药物,支持当地防治工作开展。国家卫生部、科技部组织了“九五”科技攻关,开展包虫病科研工作,省科技厅和卫生厅对包虫病的防治科研给予大力支持。此外,我厅积极组织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多渠道争取包虫病防治项目,开展包虫病的现场研究、诊断试剂研制、健康教育宣传、治疗药物、防治试点等多方面的合作,推动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发展。2002、2003年,甘孜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得到国家和省上的大力支持,已安排国债和省专项建设、设备资金1732万元,覆盖全州所有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75号),国家规划虽未将包虫病作为地方病纳入防治规划,但对我省包虫病防治十分关注和重视,我厅也针对当前全省包虫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和困难,向国家卫生部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同时省级财政也将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包虫病防治投入,支持和保障防治工作的开展。包虫病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卫生、畜牧、农业、宣传等部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逐步实现控制目标。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和省委政府建议,进一步加强全省包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调查和研究工作,完善防治策略和措施,继续实行免费药物治疗的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包虫病综合防治。
九、信息类
国家信息产业部以信部电议〔2005〕36号对《关于请求支持四川省甘孜州农村乡镇通信扶贫工程的建议》(第3910号)给予了答复。答复强调,2004年初启动的“村村通电话工程”(简称村通工程)目前三州地区已解决了一百多个乡的通电话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政府资金支持方面,鉴于目前我国普遍服务基金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我部正在会同国家相关部门,争取筹措一笔财政资金,对各地包括甘孜州的村通工程的运营亏损予以力所能及的补贴,同时敦促有关部门加快电信普遍服务基金的建立工作,以使各级电信企业在开展村通工程等普遍服务工作时将得到相应的基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