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州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的安排意见
(甘办发〔2006〕17号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府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所确定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州政府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能力,现就2006年度州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作如下安排:
一、州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
(一)时间安排
全年共安排6次,平均每两个月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为常务会议召开前的一小时。
(二)学习内容
1、法治政府的基本特点及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2、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
3、
公司法;
4、WTO法律制度;
5、
行政许可法;
6、
合同法;
7、
民族区域自治法;
8、重要文件和其他与我州工作实际联系紧密的法规。
(三)授课人员
请州法制办、司法局、法院、康定师专中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授课能力的人员进行授课。
二、州政府全体会议集体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