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9月5日 实施日期:2007年9月5日)废止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06〕11号)
为大力改造和提升传统商贸业,推进商贸流通业现代化,实现商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就加快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力争2010年达到450亿元;全市商贸增加值年均增长12%,力争2010年达到130亿元,占GDP和服务业的比重,分别达到13%和30%。
(二)工作重点
1.加快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大集团。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辐射范围广、竞争力强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十大现代商贸旗舰”、“50强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全市三星级以上宾馆40家以上,五星级宾馆5家以上;鼓励企业实施跨区域跨领域经营,整合资源,开拓市场,做大做强;鼓励企业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2.加快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鼓励连锁经营向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等多业态发展,向餐饮、家电、医药、通讯、报刊等多种生活生产资料领域拓展;鼓励连锁超市进入社区和农村,到期末,连锁经营企业零售额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0%。鼓励连锁龙头企业加快配送中心建设,提高物流配送水平。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行业、企业网站建设,积极开展网上交易;鼓励专业批发市场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会展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会展场所建设,规范会展活动。
3.加快商品交易市场“二次创业”。认真实施《湖州商品交易市场布局规划》,整合资源,科学布局,转型提升。重点做大做强南浔建材市场、织里童装市场和湖州西南市场群,建设一批商品集散功能强、市场带动产业作用大、发展快、具有现代交易手段的中高档批发市场。加快对城镇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
4.加快流通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根据《湖州市商贸发展规划》,制定商贸流通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项目数据库,主动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商贸流通业项目、资金、先进管理技术和营销理念,促进产业优化,提升产业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