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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的通知[失效]

  四、切实做好常规免疫和应急免疫接种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和复种工作,尤其要落实流动儿童的常规免疫,确保儿童麻疹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对发生麻疹疫情的村、学校、单位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卫生部门落实麻疹防控措施,按照麻疹应急接种方案,在期限内完成密切接触者的麻疹疫苗应急接种。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麻疹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管理,认真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疫苗的接种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督促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建立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等相关工作制度。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好防病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卫生监督机构近期要开展一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饮水、饮食、教室及学生宿舍卫生,进一步强化卫生管理,保持学生学习、休息、活动等场所的空气流通和环境卫生。要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

  六、切实落实流动人口各项防控措施。据统计,我市麻疹病例以流动人口居多,占60%左右。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卫生、教育、公安、工商、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有效联系机制,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儿童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及辖区单位的作用,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流动儿童的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预防控制麻疹等传染病的各项工作。

  七、严格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对不按规定报告疫情并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八、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地要组织开展麻疹防控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的卫生管理、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及管理较为薄弱的地区。要开展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完整性、及时率的督查,规范疾病诊疗程序,落实呼吸道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加强呼吸道传染病输液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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