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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的意见

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的意见
(2006年2月13日)


  抓落实是一切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和保证。当前我们已进入全面实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要时期,面临着实现邯郸更快更好发展、推进“和谐邯郸”建设的重大任务,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切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的决议》,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落实

  (1)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坚决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省各项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2)要有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保持一种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激情,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牢记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着对人民群众的炽热感情、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责任、对实现全市人民群众共同理想的执着追求,把全部心智放在“干事、创业、为民”上,努力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和职务任期内,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多贡献。

  (3)领导干部要把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争光、为民造福上,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在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在抓落实中用真劲、出实招、做细工。

  (4)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使措施符合实际情况、反映客观规律,切实可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重大决策一般应经过以下程序:意向征集,调查研究,方案比选,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公示和听证,试点试行,法律审查,形成决议。对重大紧急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可根据需要简化决策程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5)严格实行“谁决策、谁负责”决策责任制度,明确界定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干部人事工作、党的建设、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必须遵照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的原则,由集体研究决定。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适时对决策进行调整、完善,对确实无法落实、难以落实或在落实过程中有缺陷的决策,落实责任部门要及时向决策部门提出决策调整方案,确保决策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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