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十六)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体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与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工作,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各类群体的有关就业政策,加强对他们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限制,完善进城和跨地区就业农村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承担着统筹城乡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责。已建立的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充分发挥统筹城乡就业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作用,加强辖区内就业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就业档案,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在加强转移就业培训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就业和社会保障任务较重的乡镇,凡尚未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要在2006年底以前建立起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乡镇劳动就业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按照《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03]28号)已明确的规定落实。
(十七)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专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所需经费由再就业资金安排,以确保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通过社会招标和政府购买职业介绍服务的办法,鼓励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广泛收集岗位信息,积极开展职业介绍。
(十八)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按照高标准、多功能、广辐射的要求,加快新余就业大市场建设步伐,尽快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提升市场服务手段,形成协调统一、竞争有序、调控有力、信息畅通、服务完善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逐步将我市打造成立足赣西、面向长珠闽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基地。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纳入金保工程总体建设方案,统一规划,整体推进,逐步建立起以就业大市场为中心、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辐射点的全市统一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市场信息网络和公共发布系统。定期分析和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