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县域突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促进城市生产要素、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现代文明向农村地区延伸。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示范,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分解落实《关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推进工业立县,紧抓招商引资,加快县域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强化城镇集聚功能,在发展政策、干部人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县里更大支持。统筹抓好农村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综合改革和劳动力转移等工作,激发农村自身发展的活力。重视做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提高城乡土地集约利用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增强跨越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认真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抓住“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和“产学研结合需要的体制机制”这两个突破口,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力度,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结合实际推进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培育一大批上规模、有实力的高新企业,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群;二是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三是凝聚一大批面向市场、瞄准产业前沿的包括企业家、科研人员、技术工人在内的优秀人才队伍;四是营造便捷高效的资本集聚和融通环境。建立健全试点市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构建促进产学研结合的平台。加快推进试点市示范区建设,抓好一批起步项目的实施。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更多支持。
打造现代化滨湖城市,提升省会形象和影响力。按照“新区开发、老城提升、组团展开、整体推进”的思路,统筹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滨湖新区建设等各类专业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形成较为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推动合肥向“141”布局(一核心、四组团、一个滨湖新区)扩展。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重点,按照优化布局、配套成网、提升功能、适度超前的要求,掀起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高潮。加快城市快速通道建设,逐步构筑起辐射店埠、上派、双墩等城市近郊地区的“一刻钟快速交通网”;加紧把道路向滨湖方向延伸,形成打造滨湖城市的态势;加快合宁、合武快速铁路、合肥铁路枢纽改造、新机场、合肥新港以及合淮阜、合六、环城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拉近合肥与上海、武汉、郑州等地时空距离,逐步构建省会经济圈。深入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推进“生态合肥”建设。继续抓好小街巷改造、旧小区整治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民心工程。坚定不移地推进“大拆违”,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建设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城市精细管理、长效管理的机制。着眼于增强城市功能,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