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积极营造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大力推进机关“效能革命”,严格执行 “四条禁令”,全面推行“三项服务制度”和“三项评议制度”,进一步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执法违法或违规行政的行为。要建立投资环境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奖惩措施。对驻县省管部门的评议结果,要通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认真抓好《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真正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全面清理各级出台的收费项目,凡违反国家和省现行规定的,一律取消;保留的收费项目,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并适当降低市集中比例。在清理基础上逐步创造条件,对进入园区的工业项目免收审批和建设环节有关行政性收费。今后,凡是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清理、简化年检和报表,改革企业年检制度。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实行“封闭管理、独立运行”,推行“宁静生产日”制度,除法律规定的专项检查外,任何部门不经园区管委会同意,不得进入园区企业进行检查。切实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和检查、评比,确保基层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
四、加强对县域突破的组织领导,形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合力
17、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构。市里成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建立定期研究县域经济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域经济形势分析会,分析通报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三县是实施县域突破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围绕工业投入、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平台建设、大企业培育、发展要素保障等制定行动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直部门要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
18、加强县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重点选配好县和乡镇党政正职,并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不断优化县和乡镇领导班子结构,选拔一批熟悉经济的干部充实县、乡镇和工业园区领导班子。要从市直各部门、开发区和大中型企业抽调一批后备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同时从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上挂培养。市有关部门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一定数量的县乡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各种培训以及到国内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考察学习。要切实保护县、乡镇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正确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把发展的实绩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标准。对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县域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县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提高职级待遇,对没有作为的要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