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市和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投入,通过奖补、贴息、担保等形式扶持发展县域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工业园区、中心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使用效益。要逐步扩大市农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新增部分原则上用于扩大担保资金规模。市促进工业投资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县域工业发展扶持力度,逐步整合用于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担保资金。支持各县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对县工业园区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集群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给予优先保证。制定激励措施,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主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努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县域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含邮政储蓄),要有一定比例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适合县域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完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办法,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扶持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加大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投入,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向农村覆盖。
14、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抓紧完成县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推进县属中小企业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抓好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以服务“三农”为核心的农村工作新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县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把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消除农民进城的各种体制性障碍。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粮食、供销等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实行经营主体多元化,激活和开拓农村市场。深化林业、水利等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
15、大力培养县域经济建设人才。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市、县政府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并引导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劳动力以及城镇就业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和引进一大批在县域经济中用得上、留得住、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类人才。要创新人才制度,实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县、乡镇创业。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措施。要加强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与县合作机制。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创办企业,或以技术入股、合作攻关等方式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和经营活动。引导和鼓励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基层领办企业。鼓励更多大中专毕业生服务县域经济。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