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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评选2005年度河南省房改及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评选2005年度河南省房改及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豫建住房〔2005〕60号)


各省辖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更好地推动全省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度房改及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先进类别
  评选范围:各城市人民政府房改办(房委办),各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及相应的管理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评选表彰的先进单位类别为: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房改工作先进单位(含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含产权产籍、中介、租赁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进单位、物业及房屋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
  此次评选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请各省辖市认真推荐,严格掌握先进单位及个人的名额,原则上每市推荐先进管理单位及个人不超过2名,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由各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注重政策法规建设,依法加强拆迁管理,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新拆迁项目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3.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供应规模,调整房地产结构、改善住房供应,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认真解决住房结构性矛盾问题。经济适用住房规模合理,优惠政策得到落实,销售对象明确,申请审核程序规范,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行管理。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4.全面实施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立了稳定的、以财政预算为主的廉租住房资金,规范了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批和退出机制。
  5.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及配套政策已正式出台实施,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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