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住房〔2006〕1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省辖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
现将《河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九日
河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全省住宅与房地产业要保持“十五”期间的良好发展势头,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取得年度工作的新突破,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总体思路
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住宅建设长期持续发展;调整供应结构,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坚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消除影响居民住房消费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使之真正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作出贡献。
二、具体目标
1.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20%以上;
2.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清偿工作。
3.所有省辖市启动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
4.60%省辖市达到建设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标准。
5.60%省辖市达到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标准。
6.创建省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大厦)15个。
7.建立全省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信息系统,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
三、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
(一)调整结构,优化环境,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1.积极调整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制定房地产开发年度指导计划,保持房地产投资持续增长。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开发建设。适当扩大普通商品房建设,鼓励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别墅类和城市庭院式建筑,防止商业用房、高档写字楼和豪华住宅过度开发而造成空置,引起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对于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要合理控制土地供应价格,多渠道降低建设成本,使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对于危旧住房改造项目,包括“城中村”改造,要制定鼓励政策,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
2.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抓紧探讨、研究经济适用住房与住房分配货币化相结合的有关政策,制定我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划建设标准、购买对象认定条件以及购买程序等具体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供应对象;会同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做好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规模的计划管理,组织对省辖市执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情况的检查,保证政策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