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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考核2005年度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开展节日肉品市场检查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考核2005年度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开展节日肉品市场检查的通知
(日政办发明电[200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市政府决定于近日对2005年度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开展节日肉品市场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5年度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安排
  (一)考核内容。主要是定点屠宰指标和屠宰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式。此次考核分各区县政府(管委)自查和市政府考核组专项考核两个阶段。1月15日前,各区县政府和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组织自查。随后,市政府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区县进行考核,对各项指标完成好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无起色、造成肉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要按照《日照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这次考核作为当前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针对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关于组织开展节日肉品市场大检查活动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肉品消费旺季,确保节日期间肉品市场供应与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开展节日肉品市场大检查与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定点屠宰厂、集体伙食用肉单位、大型超市和市场等重点部位以及检疫检验、屠宰加工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维护肉品市场流通秩序,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和居民消费安全。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和工作组人员组成由市贸易办另行通知。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要将节日肉品市场检查情况于1月20日前报市贸易办,由市贸易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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