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景府字[20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省本级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赣府字[2005]46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景德镇市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
景德镇市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摄影、摄像器材、电器设备(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批量采购1万元以上、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办公家具、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其他网络设备)、办公消耗用品、监控设备(不含警用管理监控设备)、锅炉、摩托车、公务用车(包括轿车、越野汽车、面包车、大客车)、卡车和专用汽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警车、通讯和广播用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
(二)工程类
单个项目2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三)服务类
计算机通用软件、公务用车保险、公务用车加油、公务用车修理、公务印刷(不含保密资料的印刷)。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一)货物类
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农药、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的药品及医疗耗材、实验室用品、图书资料、通讯设备、网络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发电设备、电力设备、道路清扫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保安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设备、人工增雨设备、环保监测设备、船舶及设备、医疗设备及器材、计划生育设备、电梯(手扶电梯,升降电梯)、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消防设备、档案保密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公务制服标志及劳保用品。
(二)工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