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专项检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自治区7月18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掌握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情况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持证上岗情况,根据建设厅8月12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内容:
(一)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及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情况;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7月18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建设厅8月12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应有具体内容、数据及采取的贯彻措施;
(三)今年以来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主要问题,各项制度建立、事故处理等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今年以来转发、下发的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的情况。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以下内容:
(一)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情况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持证上岗情况;
(二)复查施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条件,重点复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制定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
(三)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四)检查监理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监理情况。
二、检查分组和时间安排
第一组:检查北疆地区,包括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奎屯市、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第二组:检查南疆、东疆地区,包括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
检查时间拟定于9月中下旬,各组成员组成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