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关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监察局《关于推行效能建设六项制度的通知》[2003]9号文件精神,我委制订了《机关服务承诺制》、《机关接待服务首问责任制》、《关于对国家公务员工作态度和效能问题的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国家公务员失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现印发各处室,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并做好学习记录,年底市监察局将对我委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市商贸委监察室
2003年9月8日
附件一:
西安市商业贸易委员会机关服务承诺制
为认真履行市商贸委工作职能,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努力为社会、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服务承诺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面向社会,服务企业”为宗旨,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文明”机关为目标,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形象。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 忠于职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业务,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工作质量好,办事效率高,协调服务到位。
(二)服务至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领导。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三)公开办事制度。对承办的工作,要公开办事条件、标准、程序、期限、处罚规定、人员联系电话等,条文清楚,摆放醒目,便于群众了解。
(四)讲求实效。遵循工作程序,讲求办事效率,对基层或群众请示和反映的一般问题要在两日内解决答复,需研究或请示上级的,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切实做到为基层着想,方便群众。
(五)热情接待。对基层和群众来访,要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做到文明、礼貌、谦和、热情、诚恳、周到。
(六)解答耐心。解答问题、说明情况做到理由充分、道理讲透,问多不厌、事多不烦、事烦不燥,严于律已、恭敬谦让、冷静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