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德政发〔20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市政府确定2006年组织实施76项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包括23项上年结转重点项目,27项新增重点项目和26项预备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24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2亿元。现将200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构筑现代化工业格局,加强商贸城市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我市经济超常发展、跨越前进具有重要意义。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市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协调和组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第三次项目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积极拓宽项目建设资金渠道,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提高重点项目建设水平。市项目办要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调查研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并提出工作建议。要积极做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国债项目的监督检查,搞好组织协调,确保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足额到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加快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要狠抓资金落实,积极争取国债投资,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激活民间资本,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
三、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要落实有关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附件:200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