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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德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6.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制度改革。完善会计统一核算,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反馈机制,逐步建立规范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
  7.健全政府使用、处置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的程序和责任制度。依法规范公共工程发包、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政府行为,依法界定政府使用、处置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的程序和权限,保证政府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实行政府重大民事行为公告制度和招标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健全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法界定各级政府、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大力发展电子政务,认真办好《德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各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政务公开网站,政府各部门都要加入政府的政务网站。
  三、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9.严格执行《德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市政府8号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严格遵循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
  10.试行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起草部门应当采纳;不能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11.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会议审议和公开发布制度。拟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市长签署,并在市政府公报、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市政府常务会议在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时,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向会议作起草说明。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12.完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确保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位,建立健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与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工作的机制,实现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规范运作。
  13.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市、县两级行政处罚主体、行政许可主体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方可上岗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度。
  14.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梳理行政职权、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责任;编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框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标准和程序,出台《德州市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细则》,实行错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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