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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项重点工作的决定

  大力开展农村绿化造林。以山区造林、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和镇村绿化为重点,全面提升绿化水平。山区造林以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和城镇周围的山头为重点,2006年要完成荒山造林5万亩,新建、更新高标准农田林网面积50万亩;镇村绿化实施“百村生态家园”示范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
   (八)创新帮扶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成效。
  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帮扶工程。按照“重心下移、帮扶到村”的要求,加大对全市219个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力度,组织实施“整村推进”计划,整合扶贫开发资源,实行项目开发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和产业化带动扶贫等方式,使被帮扶的经济薄弱村农民收入明显增强、基本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继续实行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包干帮扶经济薄弱村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队派遣方式,由市、县分别抽调干部到经济薄弱村,明确帮扶责任,开展帮扶工作。用5年时间,使全市219个重点帮扶村基本达到“八有”目标:即有双强班子、有科学规划、有高效农田、有特色产业、有配套设施、有保障机制、有整洁村容、有文明村民。
  加大对农村贫困户帮扶力度。对全市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21.7万户、70万人进行重点帮扶,鼓励党员干部、能人大户结对帮扶低收入户脱贫致富。落实对特困和大龄贫困劳动力免费培训政策,确保每户都有1个以上的增收项目,都有1名以上的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并实现就业。制定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工商企业吸纳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安置低收入户劳动力。加大财政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扩大扶贫小额贷款财政担保资金规模。市、县要把扶贫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市、县两级各种社会捐赠资金和福利彩票的福利资金要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建立农民救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因病因灾因残致贫的农民,各级财政相应配套。开展帮困助学,对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
   (九)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加快建立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逐步提高低保标准,扩大覆盖面。2006年全市农村参保人员要达到14万人,力争用三年时间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关于农村征地补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做到失地必保、即征即保,保证他们当前生活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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