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培训力度,着力造就现代新型农民。
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程。以扩大非农就业为导向,坚持全民培训、重点培训、分层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确保每年未能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百分之百接受培训,百分之百推荐就业;使全市80%青壮年农民接受不同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掌握1-2门专业技能。2006年全市要组织培训农民6.5万人次,新增输出8万人,争取2007年全市在外务工总人数达到120万人,2010年达到140万人。
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维权和服务。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环境,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和维权机制,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及时、方便的权益保护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拖欠工资、工伤待遇以及医疗、生育、子女入学等问题。继续加大各级财政对劳务输出的投入力度,重点要增加培训资金投入。
大力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程、阳光工程、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和科技信息通百村工程,2006年全市培训科技示范户5000户,培训骨干农民5万人,实用技术培训40万人。
(五)积极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条件的逐步向股份有限公司过渡。2006年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在200万元以上或村级年可支配收入在20万元以上村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
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在稳定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组建多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在城镇周边等有条件的镇村,以村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以农户为单位量化股份,建立村级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公司。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注册登记、税费优惠、经营范围、用地用电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市、县财政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市里重点抓好100个示范组织建设,并指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商会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6年每个县(市)区要建成“四有”示范合作组织20个以上,做到每个主导产业都有一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六)科学编制规划,加快新型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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