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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二)严格评审程序。“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评选命名,省按推荐申报、考核验收、社会公示、审批命名四个步骤进行。推荐申报必须是已获得“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荣誉称号的县(市、区),由县(市、区)对照考评标准,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审,报经市委同意后上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提出拟命名的县(市、区)名单,并在全省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审核,报省委批准命名。
 (三)确保考评质量。考评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选“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最终依据,努力把评选过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命名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年度复检,凡不符合标准或发现有严重问题的,报请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予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报请省委撤销其荣誉称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狠抓落实和增强活动效果上,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确保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健康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一)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徐州,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要把这一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各县(市、区)、要健全依法治理组织机构,明确一位党委副书记分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明确一位常委兼任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依法治理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问题。镇(街道)也要明确专人负责。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徐州的工作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当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牵头制定本地区建设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情况掌握、工作协调、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工作。
 (三)提高公务员素质,打牢依法治市的干部基础。广大公务员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骨干力量。要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新陈代谢、竞争择优、权益保障、监督制约和奖惩激励机制,做到科学、民主、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和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特别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在实践中培育和弘扬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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