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徐委办 〔2006〕 5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方案
(中共徐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徐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徐州,是我市促进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强县(市、区)民主法治建设,对于深入扎实推进法治江苏、法治徐州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战略意义。为了认真贯彻《法治徐州建设纲要》和市委关于“法治徐州建设要有新突破”的要求,从2006年起,在全市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以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徐州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推进《法治徐州建设纲要》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成一批“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徐州”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要求
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要按照“六个坚持、六个做到”、确保“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六个坚持、六个做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