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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专项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专项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工作的通知
(遂府函〔200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专项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5〕2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搞好部门协作。要将“金土地工程”列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市政府成立遂宁市“金土地工程”协调小组,各区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实行政府主管,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同时建立“金土地工程”协调协商机制,定期讨论研究“金土地工程”的重大事项。
  二、明确工作目标,发挥示范作用。“金土地工程”涉及我市两区三县,按照“四川省金土地工程规划”(我市已由市国土资源局于2004年组织全市编制了《遂宁市土地整理近期规划》,纳入了全省总体规划,各区县此次不再另做规划),2005-2015年全市整理土地65.0327万亩,新增耕地8.8775万亩。同时,要充分发挥射洪示范试点作用,全面推进我市“金土地工程”实施。
  三、扎扎实实地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基础工作。按照省“金土地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指标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搞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经费预算,为项目的有序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四、广泛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国土资源专项资金为主,以各相关部门涉农资金为辅的专项资金体系,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渠道、管理程序和资金使用要求,资金安排上向项目区倾斜,并按职责加强各自资金项目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七项”制度。加大对“金土地工程”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度、合同制、公告制、工程管理制、财务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等七项制度。把“金土地工程”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真正把“金土地工程”办成农民满意工程。

  附件:1.遂宁市“金土地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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