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拟组织一次由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医疗急救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应急演练。通过演习,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协调能力,锻炼各地区、各部门、各专业队伍之间的配合,发现运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探索建立规范、科学、有序、高效的应急救援模式。
各区组织好参加演习的单位和卫生应急队伍,积极参与全市卫生应急演练。
八、加强突发公共卫生知识培训
开展突发卫生应急专项培训工作。参加省、市组织的赴国内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活动和国家、省举办的突发公共卫生专项培训班,获取信息,了解国内外突发卫生应急处理的最新进展。按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执法三大类分别举办应对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生物化学恐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培训。
各区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知识的培训工作。
九、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开展媒体信息监测
加强现有的霍乱、流感、呼吸道发热病例、腹泻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消毒、院内感染、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现场监测系统的建设。组织有关专家确定我市当前需要开展的重大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的监测项目,拟定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媒体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并跟踪国内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与周边地区(香港、澳门、东莞、惠州、珠海)加强合作,开展联防应急监测。
各区对辖区内的监测点的监测工作给予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发的监测任务。
十、做好安全生产及维稳综治工作
(一)充分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管理,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不仅要注重医疗服务安全,减少医疗事故,同时也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细菌病毒泄露、防其他各种灾害。要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要有措施、有投入、有落实、有检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把医疗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从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卫生工作秩序、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解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下去,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不起来”的问题,在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让安全管理得到全方位的落实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