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深圳市卫生局2005年度维稳及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深卫发〔2006〕7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深圳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卫生系统2005年度维稳及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局制定了考核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做好维稳及综治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并及时上报我局应急办。
二○○六年一月九日
深圳市卫生局2005年度维稳及综治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做好我市卫生系统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之实施办法》和《2004-2005年度深圳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市维稳及综治办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方法
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本方案的时限和考核标准对本单位的维稳综治工作进行自查。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的检查。
二、考核时间
1、 自查阶段:2006年1月1日~22日。
2、 检查阶段:2006年1月23日~28日。
三、考核标准
详见市卫生局2005年维稳及综治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内容
(一)自查阶段
各单位的自查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维稳及综治工作精神的情况;维稳及综治工作中“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维稳和综治兼职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情况;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需要做好的维稳及综治工作并取得的成效;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制追究制度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检查阶段
市卫生局检查组根据检查方案、标准、内容和各单位自查的工作情况汇报,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