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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合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物流配送。指具备运输、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搬运等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项目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正在建设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仓储加工基地、物流信息网络平台等。申报物流配送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2006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

  (三)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指涉及“菜蓝子”工程及“绿色食品”供应,与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联系紧密、社会影响较大的农副产品配送供应连锁。申报项目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2006年当年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已建成的连锁网点达5个以上。社区商业网络经营是指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到城市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餐饮店、洗衣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的网点,并逐步搭载便民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申报项目已建成的连锁网点需达5个以上,2006年新增网点2个以上。

  (四)综合技术服务。指为生产服务的生产(技术)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及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申报综合技术服务项目单位2006年技术服务收入在8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五)服务品牌建设。2006年新认定的服务业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名牌产品。

  四、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要求及资金拨付

  (一)2006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贴息、补助和奖励三种方式,其中: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品牌建设。

  (二)申报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于2007年1月底,将下列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三产办和合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538420、3532078)

  1、申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文字材料(企业基本概况;申报引导资金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2006年项目单位缴纳税收、银行贷款、资产负债情况;企业发展规划)。申报贴息、投资补助、奖励哪一类扶持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2、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06年项目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原件。

  4、申报项目开工建设的有关许可文件;项目总投资及2006年当年完成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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