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招商局)关于对全市典当企业进行年审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各典当企业:
按照《
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经贸委开展年审工作的要求,我委拟于近期对全市的典当企业开展2005年度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06年2月17日至2006年2月21日。具体年审时间详见《21005典当企业年审时间安排》,各典当企业必须在规定日期内按照要求向我委上报有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
根据《
典当行年审办法》第
七条规定,各典当企业办理年审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事务所核签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