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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产业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4、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部署企业开展自查工作,重点落实三包规定情况、维修能力建设。
  5、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备案的维修网点进行检查。
  6、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开通专项检查的投诉电话,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可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相关活动。
  (三)集中检查阶段
  1、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三包规定的生产企业、代理商、销售商、售后服务维修网点进行处理,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公示或曝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2、整治移动电话维修市场。查处无照经营、不履行三包规定、不具备维修能力资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维修网点;检查维修网点是否向消费者说明故障、提供维修记录、提供备用机,是否用旧的配件,是否具体维修能力和相应的资质。
  3、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门解决手机质量坑农事件,抓住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4、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假冒、黑手机、走私手机,通过手机真伪查询追查黑手机的来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打击。
  5、对不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三包规定的手机型号要责令退出本地市场,并令生产企业召回,对没有售后服务网点,不提供售后服务解决方案的手机企业,采取措施,清理出本地市场。
  6、对合法备案的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向社会予以公示。
  (四)总结表彰阶段
  1、认真总结专项检查的经验和成果,归纳汇总报信息产业厅。
  2、巩固手机专项检查的成果,探索建立消费类电子产品售后服务网点市场规范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并纳入行业管理范围。
  3、开展维修资质评定工作,保证维修网点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倡导公平有序竞争,扶优扶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4、在2008年一季度召开全疆表彰大会。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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