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06〕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环保局等七局委制订的《南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九日
南阳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市监察局 市工商局
市司法局 市安监局 市电业局
2006年6月15日)
为切实解决我市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依据《河南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综合整治,切实保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对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展开全面清查工作,在清查的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
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厂、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2.淅川、西峡县要专门针对南水北调源头鹳河流域、丹江水库区;桐柏县对市辖淮河源头;南召县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的鸭河口库区及鸭河流域制定出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专项整治。
3.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环境污染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在2006年8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4.检查化工企业应对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实施情况。检查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和针对性;要督促企业完善和提高防范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